加拿大配偶移民
由 2012 年 10 月 25 日起,受赞助的配偶或伙伴,由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当天起,必须与担保人维持合法关系两年。
配偶签证适用于下列人士:
- 受到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赞助
- 你和担保人建立关系少于两年
- 你们没有共同子女
- 你的申请是于2012 年 10 月 25 日或之后提交
如你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,你可以赞助你的:
- 配偶
- 普通法或同居伴侣,或
- 受抚养子女
如你赞助一名家庭成员移民到加拿大,你必须提供证据,证明您可以:
- 为你自己和你的家人提供基本需要,包括食物、 衣服和住所
- 在财政上支援你的亲戚
- 确保你的配偶或亲属不需要从政府获得财政资助